【工伤案例】工伤后,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赔?团队介入,判公司补偿二倍工资差额!

2024/06/11 14:11:45 查看77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案件背景

2022年7月31日,韩先生经人介绍到公司担任专职司机。但是在入职一段时间后,公司却迟迟未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韩先生也不介意,反正车子照样开,工资照样发。直到有一天意外降临到他身上......
2022年10月27日,韩先生在开车接送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仅派人对韩先生进行了探望,但对于涉及到各项补偿事宜却闭口不谈,此举让韩先生彻底失望。

选择委托

一次偶然的机会,韩先生在网络平台联系上了我们团队。我们在详细了解韩先生的遭遇后,为韩先生详细地分析了公司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以及全案的解决策略等问题。韩先生深受鼓舞,立即与我们团队签订了服务协议,全权委托我们团队代理此案。

处理流程

接受委托后,团队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就案件处理详细进行分析。
首先是劳动关系确认问题,我们在收集了银行账户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后立即提起了劳动诉讼仲裁,并基于公司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主张公司对韩先生补偿二倍工资差额。

而公司也基于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一口咬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激烈的辩论后,劳动仲裁委全面支持了我们团队的观点,并裁定公司要支付韩先生在2022年9月1日(成立劳动关系的次月开始)到2022年10月27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结束后,心存侥幸的公司又先后提起了两次诉讼,可面对我们团队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与扎实的法律功底,终究是海里捞月一场空。一审、二审全面驳回了公司的无理诉求。

完美收官

2023年10月27日,经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完全采纳我们团队观点,确认了韩先生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2149.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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