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和盗窃的显著区别

2024/06/11 16:09:49 查看82次 来源:郭庆梓律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强调的是针对自己已经占有的财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强调以平和的手段把他人所有的物品转移成自己占有。

区分侵占和盗窃,主要是通过区别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构成犯罪的客观条件、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来做区别。

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所有的,自己并未占有的财物。总之,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显著区别就是行为人在实施行为前是否已经占有该财物。

侵占罪的犯罪手段主要是抵赖欺骗的方式,由于行为人在行为前已经占有了财物因此行为人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由于行为人并没有占有财物,因此行为人只能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

另外,构成侵占罪,除数额较大外,还要求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情节;而盗窃罪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可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侵占罪返还财物之后就不构成犯罪了,因此侵占罪是亲告罪。

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侵占罪既然是将自己已经持有的他人之物转为己有,其犯罪故意多产生于持有他人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人财物之时;而盗窃罪是将自己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财物转归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控制他人财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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