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024/06/20 08:57:32 查看2054次 来源:周彦敏律师

保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申请人:XX,汉族,19XX XXX日出生,住XX省XXX市XX镇XX路XXX号身份证号:13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XXXXXXXX9

贵院依据(202X010X民初XXXX号民事XX书,对申请人的工资及微信账户进行了冻结,使得申请人无法支取工资。

工资是申请人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申请人现租住的房屋每月需1500元的房租,还有许多外债,加上日常的生活开支,申请人每月的工资本已所剩无几。现贵院依据上述判决书将申请人的工资卡冻结,以致申请人的家庭生活举步维艰。而且申亲已经80岁高龄,需要依靠申请人的工资生活;有高血压等疾病,需要及时治疗;申请人本人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时常需要就医治疗。目前,申请人的工资被冻结,不得不靠借钱度日,但现在借钱都很难,实在无法维系家庭正常的生活。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综上,恳请贵院从冻结我的银行卡中保留每月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以维系申请人家庭的正常生活,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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