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5 19:02:33 查看2679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实务中,公司会自行制定一些用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当员工和公司产生纠纷时,这些规章制度能否在法律意义上约束员工呢?公司能否因为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而对其进行降薪、调岗、辞退等管理呢?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
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管理规定,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日必须工作十小时,或者虽然每天工作8小时,但却需要连续工作七天,那么这些内容显然是不合法的。
二、规章制度的程序必须合法。
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除此之外,公司还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在实践中,这些规章制度一般需要员工签字表示知悉、认可,如果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程序不合法,或者员工没有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管理规定上签字,后续公司主张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与员工产生纠纷时,这些规章制度可能无法成为公司方的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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