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1 10:42:34 查看1117812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嫖娼会被开除公职吗?
“嫖娼会被开除吗”这是这个冬天接到了最多的咨询,基于此,撰写此文,以供参考。
公职人员嫖娼会被开除吗?
答案:不一定。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案例:
1、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渠道证实,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网络信息管理科科长简某某因嫖娼被开除公职。
2、汉网-武汉晚报,据成都日报报道 47岁的宜宾市宜宾县国税局局长XX日前因花6000元嫖娼,被正式开除公职。
分析:公务员嫖娼是否会被开除,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而定,如果有一些公务员嫖娼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开除了公职。基于国家公务员的编制在当前仍然属于稀缺资源,一旦有开除公职的条件,很难保住公职。
事业单位人员嫖娼会被开除吗?
答案:不一定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也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案例:
金华义乌一中学多名教师酒后乱性嫖娼被抓,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的主任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校长XX就被行政撤职,并解聘离开学校。至于另外参与嫖娼的老师,主任说,已经受到相应的行政降级处分,目前已回学校上课。
分析:事业单位人员嫖娼是否开除公职,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视情况而定。
公司、企业员工嫖娼会被开除吗?
答案:不一定
法律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依据员工有嫖娼行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员工嫖娼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谷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3)沪0117民初15873号
本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原告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7日期间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即便其并非因触犯刑事法律规定而被采取强制措施,但其客观上确实存在连续旷工超过3天之情形。在被告已通过微信、电话等其所能穷尽的方式联系原告未果的情况下,被告依据《员工手册》第八章第二条C类处分条款第3条以及第八章第三条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即便如原告所称,被告在《员工奖惩申报单》上的解除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但原告确于2023年3月17日、3月20日、3月21日未出勤,被告作出该处理亦符合《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本案中,需要指出的是,嫖娼属于严重背离社会道德价值观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告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无论被告是否将嫖娼被拘留一事通过民警告知被告,都不能作为其旷工能否免责的依据。若原告在拒绝向单位出示被拘留的原因导致旷工还能获得赔偿,既不符合相关法治精神,也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上,本院认为被告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21)苏0214民初994号
孙伟东是否存在违纪的事实。1.对于行政拘留的事实。经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孙伟东因嫖娼活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拘留十三日,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情形,孙伟东认为其为单位服务近十一年,仅因一次行政拘留就被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规定不合理。孙伟东正因为是服务于小天鹅公司的老员工,理应严格要求自己,其不仅未能在遵纪守法方面起表率作用,还有悖社会公德善良风俗,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但违背了普通公民的良好道德要求,而且违背了一名老员工理应遵循的基本职业素养,且之后被处以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客观上不能提供劳动,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故小天鹅公司以行政拘留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2.对于旷工的事实。孙伟东认为旷工应是主观故意,而本案中其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工作,且也已经想方设法通知用人单位。小天鹅公司通过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予以管束,纳入内部治理范畴,连续旷工3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业已经过民主程序,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旷工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无正当理由、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本案中孙伟东向用人单位请假的理由并不正当,也不是劳动者只要请假,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违法活动的发生,孙伟东存在主观故意,后续产生的影响都是由其在先的嫖娼活动引发,不能因为电话告知用人单位不能上班,先前的违规行为就予以合理化、正当化,故小天鹅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最后,小天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之前已经征询了工会意见,履行了解除的法定程序。孙伟东认为解除行为违法,要求支付赔偿金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延伸阅读
案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京03行终981号
1.普通高等学校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享有自主管理权,如果校规中的具体规则不违反上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尊重。
2.对于嫖娼行为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第3项规定的“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可以开除学籍的情形,应当属于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管理权限范围,有权根据学校特点、办学传统等进行自由裁量。
综合分析
嫖娼行为,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要开除公职,均规定视情节而定,但是在现实中嫖娼的公职人员基于上是很难保住公职的,除非你是对单位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否则这样的公务员编制,走一个进一个,多少人都要排队等着呢。
嫖娼行为,对于一般的公司员工而言,国家对于其的规范相对公职人员来说相对要宽松一些,除非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嫖娼行为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不能依据员工嫖娼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嫖娼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用人单位如果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任何法院都不会判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否则就等于认可嫖娼行为,这样的判决法官是万万不会出具的。
所以,嫖娼的法律后果其实是很严重,我们且不讲对于职业的影响,单从目前艾滋病泛滥的状况考虑,还是要远离嫖娼的。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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