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1 11:51:01 查看5242次 来源:马恒宾律师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完全免除医疗损害的责任。手术知情同意书的主要作用是确保患者或其家属充分了解手术的性质、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以及可能的替代治疗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同意进行手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民法典》《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均有规定,以下是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几个关键法律意义:
程序合法性:手术知情同意书表明医院在手术前遵循了法定程序,即从程序上表明手术医疗行为合法。
告知义务:通过手术知情同意书,医院履行了告知义务,确保患者对手术的潜在损害和风险有充分的了解。
患者自愿:患者签署同意书表明他们自愿接受手术,并愿意承担与手术相关的风险。
风险承担:手术知情同意书通常包含患者对手术风险的知晓和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
免责限制:如果医院或医务人员在手术中有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即使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患者仍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性质:手术知情同意书可以被视为一种合同,但它是一种特殊的格式合同,其中的风险责任承担条款并非无条件有效。如果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如免除医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责任,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因此,手术知情同意书是医患之间沟通和理解的重要文件,但它并不免除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应承担的责任。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伤害,医院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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