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 18:32:56 查看147次 来源:潘炯律师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为 ,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向 (身份证号码: )借到人民币 元(大写: ),年利率 %(大写:百分之 ),于 年 月 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逾期未还,出借人可以向出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立此为据!
借款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微信号:
本人 作为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 上述借款债务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微信号:
附件: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字确认);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