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工程施工未入场押金一直不退怎么办

2024/07/10 15:34:38 查看106次 来源:王小华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2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拆出合同》。约定甲方将某庄园项目委托乙方拆除,计划进场时间为2020年6月6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合同签订当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卡转账支付工程押金三十万。后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该项目不再拆除为由未让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表示愿意退还工程押金款但一直未退还,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次与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于2020年8月14日约定截至下周五(2020年6月14日)如能进行,则正常进行,如未能进行,退还工程押金、终止合同,按银行利率退费,至2020年8月14日,涉案项目仍无法进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双方约定要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工程押金款,但一直拖延,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件分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让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构成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退还工程押金款。

处理结果

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前给付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00元,剩余300000元于2022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出现一次逾期,则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给付利息自2020年5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照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

律师结语

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让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构成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退还工程押金款。在诉讼过程中,应坚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合法地解决。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案件或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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