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必要立遗嘱吗?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误区介绍

2024/07/24 17:09:54 查看80次 来源:胡梦蝶律师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屋宇所有权及其地皮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但是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多而杂,很多人会遗产继承存在一些误区,由此而导致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多。下面遗产继承律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误区。

1、误区一:横竖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人觉得,继承这事有法律管着,就算是不立遗嘱,继承是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其实,财产的继承除法定承继之外,另有遗嘱继承,并且遗言承继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如此一来,有没有遗嘱就不一样了。

2、误区二:不是自己的财产不能写进遗嘱

  很多人认为,只需立了遗嘱,身后事就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很多问题,不是随随便便就写了就能生效,有时立遗嘱人的意愿就难以全部实现。比如有的人在在遗嘱中分配的遗产根本不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这部分内容就是无效的。遗嘱中只能分配自己的个人财产。

3、误区三:不养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

 实际上,赡养老人或许说对老人所尽养活责任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责备,但从法律上来说,不赡养老人并不失去继承权,会根据实际情形不分或少分遗产。

 以上就是房产继承中的三大常见误区,若你在遗产继承中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及时咨询遗产继承律师,千万不要想当然,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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