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0 11:32:17 查看182次 来源:马政鹏律师
想象一下,一对年轻恋人,满怀憧憬地以一方名义贷款购房作为婚房,婚后则共同为这个小家添砖加瓦,每月的房贷成了他们共同的责任与甜蜜的负担。然而,当爱情褪色,婚姻走到尽头,这曾经共同奋斗的小窝,在分割时却成了双方心中的“烫手山芋”。
那么,面对一方婚前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复杂情况,离婚时如何公平、合理地计算并分割这笔财产呢?
基本案情
女方与男方双方离婚后,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诉争财产其中包括男方名下房屋一套,由男方婚前购买,房产购买时总价为100万元,男方婚前支付首付3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元,离婚时房产价值上涨到150万元。
案例解读
最高院民一庭计算公式:[婚后还贷本息总额 ÷(购买时房价 + 应还贷款利息总额)] × 离婚时房价 ÷ 2。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是最为理想的。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以下原则和方法来确定房产的分割和补偿款的计算。
假设房产购买时总价为100万元,男方婚前支付首付3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元,离婚时房产价值上涨到150万元。
计算方式大致如下:
第一步,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购房款的比例。共同还贷50万元,购房总价100万元,比例为50%。
第二步,计算房产增值部分。增值了50万元(150万元 - 100万元)。
第三步,计算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占比50%,增值50万元,所以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为25万元(50万元 × 50%)。
第四步,计算总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共同还贷50万元加上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25万元,共计75万元。
最后,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男方取得房产,那么他需要补偿女方37.5万元(75万元 ÷ 2)。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是否有过错等因素,也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房产购买时总价为80万元,女方婚前支付首付2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还贷40万元,离婚时房产价值上涨到120万元。
同样按照上述步骤计算:
共同还贷占购房款的比例为50%(40万元 ÷ 80万元)。
房产增值40万元(120万元 - 80万元)。
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为20万元(40万元 × 50%)。
总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为60万元(40万元 + 20万元)。
若女方取得房产,她需要补偿男方30万元(60万元 ÷ 2)。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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