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16:02:33 查看8446次 来源: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文|吴浩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案例引入
近日,笔者接触到一个实务案例:单位为员工办理离职停保,在人社系统申报为职工主动离职,要申请修改离职原因为单位辞退,并上传了离职协议(主要内容是单位辞退,职工放弃经济补偿金)。人社部门未审核通过,要求有单位支付离职经济补偿的凭证。
单位主张:第一次申报原因系操作失误(错点),员工主动放弃离职经济补偿,双方协议有效。
人社部门认为:单位没有提供充分材料证明是单位辞退。停保离职原因系单位第一次自主申报,更符合离职时的实际情况,职工放弃经济补偿金与常理不符,单位与职工存在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可能性,故不予审核通过。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因职工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
5、因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图|湖南省社保系统离职原因
以湖南省社保系统为例,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在民事劳动领域,劳动者主动放弃经济补偿,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合法有效。但申领失业保险金涉及到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和国家社保基金,相关部门尤其对离职原因修改审核严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谨慎对待。
律师建议
再次提醒用人单位如实填写离职原因!
如职工原本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因单位错填而导致无法领取,职工可向单位主张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
司法案例:“孙某佳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因某德公司在为孙某佳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填写错误,导致孙某佳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某德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一审法院判决某德公司向孙某佳支付失业保险金损失19264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2018)豫01民终9366号
如职工本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单位出于“帮忙”而进行错误申报并上传伪造的材料,涉嫌骗取社保基金,一旦查实应予退回待遇,严重的可能予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
小贴士
小贴士
失业保险金去哪里申领?
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
1、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
3、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APP、小程序
吴浩 律师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现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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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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