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2024/08/27 17:44:18 查看101次 来源:王芳律师

房产在离婚进行分配的时候,需要对房子进行严格的认定如果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通常由一方获得房产另外一方获得经济补偿。可以参照以下分割方式

一、婚前取得产权证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自己付清全部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后取得产权证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主要还是看出资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清全部房款,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房屋的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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