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8 13:37:31 查看125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出资及登记情况不同,离婚时的处理办法也不一样,我们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这样的认定大家不难理解,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相当于已经做了赠与子女个人的意思表示,所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子女配偶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在分割的时候,法院有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出资方的子女会多分一部分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房产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如果没有,法院会参考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判断分割比例。
4、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这种情况房产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操作和认定,要么作为借款,要么作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要么作为对双方的赠与。如果作为对双方的赠与,在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出资贡献。
房产问题是离婚案件经常遇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细微差会影响案件走向,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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