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2024/09/02 18:13:05 查看2101次 来源:王芳律师

涉外离婚的具体流程因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及双方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分别介绍两种离婚方式的具体流程:

 

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一)申请:双方必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使委托律师代理,双方本人也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手续。

 

(二)提交材料:双方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如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还需提供护照或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填写声明书:双方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查与发证: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委托他人代领。

 

(五)特殊情况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经婚姻登记机关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涉外诉讼离婚流程

(一)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离婚案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但也有特殊规定,如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等情况下,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

 

(二)准备起诉材料: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并提交相关证据、证件和证明材料。如需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立案受理:将起诉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经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准予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四)审理过程:法院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发出传票、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联系被告,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进行一审审理(可选择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进入二审审理阶段。

 

(五)判决与执行: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判决准予离婚,双方需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如需在国外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需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关系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涉外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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