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不续签怎么办

2024/09/05 17:59:16 查看13839次 来源:王芳律师

一、被辞退的情况

(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辞退并非因劳动者自身的重大过失或身体条件不能满足岗位需要,而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恢复原来的工作和岗位。

(二)协商赔偿:如果企业执意要辞退,劳动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即正常合同辞退补偿是N+1,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2倍的N+1,最长补偿一年12个月的个人工资,或者是当地社会平均收入。

(三)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企业拒绝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设在当地人社局,专门处理劳动纠纷,且人社部门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

 

二、不续签的情况

(一)主张赔偿金: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同上述辞退情况,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二)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某些情况下,即使未明确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岗位工作,且双方未提出异议,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建议

(一)保留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留与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咨询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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