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赔偿合辑131|发生工伤以后怎么办(一)

2024/09/11 15:14:54 查看133次 来源:顾继宪律师

一、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发生工伤后及时就医,并积极获取工作时受伤的相关证据;

2、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二、单位不申请、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单位不申请、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三、工伤认定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证明工伤的相关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受伤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的方式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五、什么时间知道工伤认定结果?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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