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2 18:17:33 查看119次 来源:韩翔律师
许某(女)与徐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曾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徐某开始酗酒并对许某及女儿实施家庭暴力。多次劝阻无效后,许某决定离婚,但徐某不仅不答应,反而变本加厉。2024年2月1日,许某向嘉兴市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受理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律师在三日内完成证据搜集和起诉准备,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考虑到徐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为许某和女儿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尽管徐某继续骚扰、威胁,但在律师和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和平分手”。
面对家庭暴力,沉默与妥协只会助长伤害的蔓延。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是每一位受害者应有的权利。
一、韩翔律师提醒,被家暴了如何快速离婚?
1. 协议离婚
条件:双方需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流程:
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处理意见。
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经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确认无误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注意:即使存在家暴情况,协议离婚也需遵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2. 诉讼离婚
条件:当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或存在家暴等严重情形时,可选择诉讼离婚。
流程:
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将进行审理并判决离婚。
加速判决的因素: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将加速法官的判决过程。
离婚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违反保护令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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