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4 17:16:00 查看175次 来源:韩翔律师
在探讨婚姻与彩礼的复杂关系时,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刚刚领证就面临离婚,那么之前给付的彩礼能否退还呢?
近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彩礼退还的离婚案件。男方冉某与女方何某于2023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24年1月正式登记结婚。在订婚期间,冉某向何某支付了包括礼金、红包及“三金”在内的彩礼共计10余万元,并举办了盛大的婚礼。然而,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关系破裂。何某于婚后不久便离开男方家回到娘家居住,并于6月底向朝天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但冉某要求何某退还全部彩礼,而何某则认为双方已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不应全额退还。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何某退还彩礼6万元及“三金”,冉某则放弃对何某亲戚的赠与部分及婚礼费用的追索。
一、韩翔律师为您解答,刚领证就离婚彩礼能退吗?
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的调解结果,正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该解释第五条明确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由于婚姻关系并未正式成立,彩礼的给付失去了其应有的基础,因此可以要求退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便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但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彩礼的返还请求也往往能得到支持。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彩礼的给付导致一方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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