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以后不用争了!全部按「新规」继承!

2024/09/18 13:56:59 查看1530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遗产继承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近日,国家出台了新的继承法规定,对于父母房产的继承问题做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范,这一“新规定”无疑为解决家庭遗产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让许多因房产继承而争执不休的家庭看到了和解的希望。新规定的出台,是对传统继承方式的一次重要改革。


在过去,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和家族传统的影响,父母房产的继承往往成为家庭纷争的导火索。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夺房产,不惜对簿公堂,甚至反目成仇。这样的纷争不仅损害了家庭成员间的感情,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新规定明确了房产继承的顺序和份额。


按照遗嘱继承,新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新规定的推出,为解决父母房产继承问题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公正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随着新规定的深入实施,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家庭在房产继承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减少纷争,共同维护家族的和睦与团结。


我是杨志峥律师,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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