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11:37:38 查看77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案件背景
张女士于2020年9月20日被甲公司招用,担任加工中心操作工。2023年5月8日上午8点左右,张女士在厂区车间操作注塑机开模时,左手指被模具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2-5指热压伤,左中环指毁损伤、示小指中末节骨折伴伸屈肌腱指动脉神经损伤等严重伤情。
选择委托
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在网络上寻找法律援助,偶然看到了我们团队,在初次咨询中,我们团队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态度取得了张女士的信任,张女士决定委托我们团队处理后续理赔事宜。
处理流程
自张女士委托我们团队后,我们团队一直在积极推进理赔事宜。首先安排张女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24年1月25日,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女士构成伤残八级。
我们团队从专业视角和丰富的服务经验出发,判断张女士的手指伤情可能构成伤残七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后,我们团队再次整理医疗材料,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重新鉴定。在团队的努力、张女士的配合以及法医的细心检查之下,张女士的伤情最终被评定为伤残七级,拿到了257751.55元的赔偿款!
完美收官
在我们团队的帮助下,鉴定等级从八级到七级,张女士的赔偿款实现了从有到多的突破。
在每一个案件中,我们团队都坚持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保障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充分的关照和支持。对于应得的赔偿款,我们都会拼尽全力争取,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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