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没领证,女方悔婚需要退还那些东西?

2024/09/30 11:24:51 查看54次 来源:王诗婷律师

小帅和小美谈朋友没多久,两人准备结婚,双方家长见面以后都比较满意,彩礼三金婚纱照这些都陆陆续续准备好了,证准备在蜜月后再领,哪知道在看酒席的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小美决定悔婚,小帅及男方家长要求小美返还彩礼三金婚纱照亲戚给的红包及恋爱中礼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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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要还哪些?是不是都要还?要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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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彩礼的范围包括什么?

我们要明白彩礼是一种赠与行为,原则上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过以后,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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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国对于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需要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来对案件进行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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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彩礼主要包括:

(一)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

(二)男方为女方所购买的金银首饰,比如小帅给小美的三金,但是小件物品可以不返还

(三)对方父母所给的见面礼,

(四)订婚及结婚喜宴上所花费的费用,双方的亲属等给予的各种名目的费用;

以上是对比较常见的可能划入彩礼范围的项目所进行的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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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美需要返还的有彩礼钱,三金。

其他,比如婚纱照的费用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大概是一人承担一半的费用。

亲戚给的红包要确定男女双方的亲戚是否都在场,以及金额的大小,这些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

如果订婚期间其中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是不用退回的。

✅然后我们说一下不属于彩礼的部分:

1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li物、礼金;

2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3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法院一般会判定以上财物支出,可能仅仅是起到增进感情的作用

在双方解除婚约后,❌是不会被认定彩礼的,❌不需要返还。

所以,小帅要求小美返还恋爱中的礼物等费用,小美是不用返还给小帅的。

女生收到彩礼嫁妆,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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