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又自书遗嘱以哪个为准?

2024/10/09 13:55:42 查看82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遗嘱的有效性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一个人立了一份公证遗嘱,之后又自书了一份遗嘱,那么究竟哪一份遗嘱有效?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立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有效,无论这份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因此,自书遗嘱可能会优先于之前的公证遗嘱,但前提是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的形式多样


在中国,遗嘱有多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因其由公证机关作证,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公证遗嘱是不可更改的。如果立遗嘱人之后写了一份自书遗嘱,且内容与公证遗嘱不一致,那么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有可能取代公证遗嘱。


以最后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的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遗嘱人所立数份遗嘱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如果公证遗嘱之后,立遗嘱人又书写了一份新的自书遗嘱,那么法院通常会以最新立的遗嘱为依据。


举个例子,某人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规定将房产分给两个孩子。几年后,他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重新分配,这时自书遗嘱的内容与公证遗嘱不同。如果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要求,比如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且有明确的分配条款,那么它将优先于公证遗嘱,成为有效的遗嘱。


自书遗嘱的法律要求


虽然自书遗嘱可以取代公证遗嘱,但它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有效。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遗嘱的内容要清晰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如果遗嘱存在涂改、增删或没有签名的情况,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此外,立遗嘱人在书写自书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够清楚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避免争议的建议


为了避免日后继承人之间的争议,如果你在公证遗嘱后有新的财产安排,可以选择重新进行遗嘱公证。虽然法律上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可以有效,但重新进行公证可以减少未来出现纠纷的可能性。此外,如果是通过自书遗嘱修改遗嘱内容,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立遗嘱人有权随时修改自己的遗嘱,不论之前的遗嘱是否经过公证。最终,法院会以立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所以,如果在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要求,自书遗嘱将优先适用。这种规定给了立遗嘱人充分的灵活性,可以根据生活情况的变化来调整财产分配方案,确保其真实意愿得以实现。


我是杨志峥律师,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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