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期间,公司与继续从事工作的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2024/10/14 19:39:01 查看20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破产期间,用人单位与继续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破产期间是指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前的期间,以及被宣告破产后但尚未完成破产清算的期间。在这一期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取决于多种因素。

在被宣告破产前的破产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那么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仍然按劳动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劳动者在此期间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破产管理人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务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法律关系可能不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认定。

在被宣告破产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在此之后,企业不再承担向职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在企业工作的权利。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失去了所有的权益保障。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时应当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劳动债权。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劳动债权的,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对于职业病职工等特殊群体,法律还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些特殊保护措施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倾斜,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破产期间用人单位与继续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益;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企业应当依法清偿劳动债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于特殊群体如职业病职工等,法律还规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37.破产期间,用人单位与继续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在被宣告破产前的破产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的,按劳动关系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或破产管理人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的除外。

在被宣告破产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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