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不履行“致歉”判决,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4/10/15 16:11:59 查看729次 来源:四川智再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侵害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案件中,根据案情可能会判决赔礼道歉。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后,如果义务人没有主动赔礼道歉或者赔礼道歉的方式不符合申请人要求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补充:

  赔礼道歉是一种行为,赔礼道歉的执行是行为请求权的一种形式,属于作为请求权。如果被告在法庭上赔礼道歉,且原告认可,法院会认为赔礼道歉的责任已经承担完毕,不再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如果被告当庭道歉,而原告仍然坚持要求法院判决赔礼道歉,法院可能会斟酌案件事实,确定被告的道歉是否已经达到了法院认为应达到的效果。如果结论是肯定的,则不再判决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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