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输车辆发生燃爆谁来赔偿?

2024/10/16 14:14:05 查看23次 来源:马政鹏律师

基本案情


某日凌晨,某快递公司转运中心货车车厢内锂电池爆燃,造成数名员工受伤、数千件快件损毁、车厢破损严重。


经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为网点违规揽收禁寄物品。快件包装未做好相关处理措施,锂电池在装车过程中短路引发剧烈爆燃。


案情解读


本案第一个争议焦点为:违规揽收禁寄物品,快递公司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在本案中,相关部门经调查认定了事故性质为未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 根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点违规揽收禁寄物品,企业相关负责人接受处罚。


本案第二个争议焦点为:快递员违规揽收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在劳务关系情形下,雇主可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快递员不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验视造成安全事故,那么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否则,快递员与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快递公司赔付后,可以向快递员索赔。在劳动关系情形下,快递员收寄和打包快件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快递公司对快递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快递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快递公司是否有过错都当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是客户和快递公司之间成立货物运输关系的,而非客户和快递公司员工,因而快递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快递员对快递的收寄和包装未尽到安全查验义务,未能做好快递的包装而导致事故发生,本质上也是快递公司培训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后果。故最终应由快递公司应对快递的毁损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依据


《邮政法》(2015年修正)第75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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