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4/10/19 10:17:13 查看1001次 来源:黄维宝律师

公司,是指依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公司设立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发起人的出资数额与形式、组织机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终止等事项。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订立设立协议并未明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协议。当然,实践中当事人若有意向订立相关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为宜,以免发生争议。


  律师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设立时的股东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或者无过错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四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