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融资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10/20 21:13:03 查看325次 来源:黄维宝律师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补充: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管理、代偿责任追偿等方面的业务规范以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法律依据】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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