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发生纠纷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024/10/21 20:15:09 查看650次 来源:黄维宝律师

行政协议是政府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社会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签订的具有行政上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行政协议是政府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社会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签订的具有行政上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依法受理。因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订立的行政协议发生纠纷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协议案件后,被告就该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律师补充: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的诉讼请求系指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具体情形。在行政协议案件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


  (一)请求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或者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协议的效力;


  (四)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依法或者按照约定订立行政协议;


  (五)请求判决撤销、解除行政协议;


  (六)请求判决行政机关赔偿或者补偿;


  (七)其他有关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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