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人与公司股东有何区别?

2024/10/21 20:20:21 查看316次 来源:黄维宝律师


公司,是指依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发起人又称公司设立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的一部分。


  设立人主要参与公司的创建过程,负责公司的筹备工作;而股东则是公司的投资者。设立人作为自然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就难以完成公司设立期间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而法律对自然人股东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只要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即可。


  律师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