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单次会见的利弊

2024/10/22 10:32:27 查看912次 来源:王洪生律师

刑事案件单次会见的利弊

                                         ——王洪生律师

刑事案件的单次会见,一般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家属为了了解涉案事情的严重程度,而委托律师进行的法律服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会见次数,辩护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律师工作的需要进行会见。主要分为委托后的首次会见、提请批捕前会见、审查批捕期间会见、逮捕后会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会见、侦查终结前会见,辩护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去会见。单次会见的作用就是首次会见或其后会见的作用。

单次会见法律没有规定,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不建议委托单次会见,但是现在法律服务市场却又有客观的需求存在,单次会见的利弊分析如下:

优点,也就是最大的优点,价格通常不高,费用一般就是2K到5K之间,一般家庭能够承受,这个价格也是专业刑事律师的底线。优点二,方便家属了解涉案事情的严重性,来做下一步的规划。优点三,通过律师的单次会见,来判断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决定是否继续委托。

缺点一,单次会见辩护律师,一般是不与办案单位就案件情况进行详细沟通的。不向办案单位提交法律文书,比如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缺点二,现在许多看守所因会见场所较少,都需要预约或者有时间限制,三十分钟到一个小时不等,单次会见律师需要了解案件情况,需要法律帮助、分析案件,还需要家事转达,就会时间紧张,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是多次单次会见,费用累计也不少。缺点三,刑事案件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可逆性,就是刑事案件只能向前走。刑事案件的家属一般来说都不是太懂法律,即便是知道一些,但是跟专业的刑事律师没法比。如果案件复杂一些,没有律师对案件的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及时了解到案件的进展,容易错失良机,特别是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这种节点,错过了可能就是罪与非罪的差别。

律师建议:一般不建议委托单次会见,如果因各种原因需要委托单次会见,也建议单次会见结束后,如果认为辩护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没有问题,及时的签订完整的法律服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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