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与拆迁的区别,你清楚了吗?

2024/10/22 14:14:28 查看20次 来源: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征收与拆迁常常被大家混为一谈,导致在实际遇到问题时找不准维权对象,权益无法得到保护。“拆迁”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一个中国特色概念,主要是开发商与群众之间的买卖交易,而“征收”则是政府基于对群众土地的征收继而拆除土地上房屋的行为。征收与拆迁主要区别如下:

  一、内容

  征收是指国家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拆迁的对象是房屋而不是土地。

  二、实施目的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在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必须先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征地,将土地从集体所有制转为国有制。

  区别于公益性的征收,拆迁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市场利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交易,属于民事行为,不存在政府行政征收问题,是很多开发商为了建房或盈利而实施的。

  三、实施主体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般是由市、县级政府部门实负责实施;拆迁的实施主体通常是指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四、补偿内容

  征地补偿主要包括:1、土地补偿费: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通常要根据土地的面积和等级来计算;2、安置补助费: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安置的补偿;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树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1、房屋价值补偿:需要有专业评估团队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根据市场评估价来给予补偿,通常考虑房屋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为了弥补被拆迁人搬家过程中的损失,拆迁方需要支付搬迁费。如果拆迁后不能马上提供安置房,还需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费用3、安置补偿:通常包括根据据房屋市场价给付现金的货币补偿和为被拆迁人提供一套等价值的房屋的安置房补偿。

  五、法律依据

  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征收则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六、法律后果

  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征地与拆迁虽然在内容、目的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差异,但是它们都关系着我们的土地权属和个人财产问题。在生活中,经常有拆迁方假借政府征地名义去压低补偿款,面对这种情况,大家一定要仔细甄别。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无法解决,欢迎随时私信我们,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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