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18:44:21 查看21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均需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然而,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可能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导致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以下,我们将探讨几种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一、原岗位已被替代
当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招聘并培训了新员工接替原劳动者的岗位,且新员工已适应岗位工作,此时恢复原劳动者的岗位将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成本。虽然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劳动合同已难以继续履行。
二、业务调整或组织架构变动
用人单位因业务调整或组织架构变动,导致劳动者原有的工作岗位被撤销或调整,此时即便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无法找到原岗位。例如,公司决定关闭某一部门或生产线,该部门的员工岗位将随之消失,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用人单位因违反环保法规被勒令停产整顿,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或因政策调整,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四、劳动者状况不再符合岗位要求
虽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因健康问题或技能过时等原因,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或条件。例如,劳动者因疾病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或技能已不符合当前岗位需求;或劳动者在仲裁、诉讼过程中已到达退休年龄;又或劳动者已经入职新的单位,此时劳动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已难以实现。
在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判断劳动合同是否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对于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同时,劳动者也应理解并接受现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作出裁决,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的,用人单位仅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宜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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