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3 21:26:30 查看357次 来源:王强律师
虽然现在网约车很普及,只需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就能叫到网约车,但还是有很多人在出行的时候选择了黑摩的。在上海这种大部分是黑摩的司机驾驶残疾人专用的三轮车,在地铁口尤其是稍微偏僻些的地铁口招揽生意,大部分是短途运输,收费一般也就是在十元左右。这种黑摩的不但乘坐过程中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还需要担责。
一、案情简介
2023年7月30日11时许,原告罗某携女儿前去上海野生动物园游玩,出地铁站后由于距离野生动物园还有一段路程,公交车人数过多,于是就搭乘了被告王某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双方约定运费为15元,在路途中因被告王某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及其女儿受伤。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
该案导致原告颅脑损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在本案诉讼中,被告并不认可其收费搭乘原告及其女儿,其抗辩事发当天系受原告招揽,应其要求搭乘其去野生动物园,路途也顺路,并不收费。因为好意搭乘和收费运输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所以被告用此理由抗辩。但是当天由于行程并未顺利完成,于是乎原告也并未支付运费。此时被告否认收费的事实,于是在法庭上,我要求对方当庭打开支付宝及微信查看收费记录,如果是从事营运必然有较多收款记录,被告支支吾吾说自己不会操作,书记员当场表示其可能帮忙操作,打开以后密密麻麻的收款记录,大多是15元、20元的记录,于是法院认可了被告从事营运的事实。
但是本案,最终法院还是酌情确定原告承担部分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身交通安全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应当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而原告自愿乘坐具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对于自身损害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酌情自担20%的责任。
二、搭乘黑摩的的法律风险
1,安全没有保障:对于黑摩的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拉完这个客人就抓紧去拉下一个,所以通常都会赶时间而忽视交通安全,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超速等经常发生,而且通常不会提供安全头盔等工具。摩托车包括残疾人专用车本质上都是“肉包铁”,一旦发生碰撞或者侧翻车内人员都会受到严重伤害。
2,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困难:黑摩的通常都是无牌无照无证,也不会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摩的一方责任时,就会存在理赔难的问题。其一没有保险,二没有公司兜底,只能是由司机个人赔偿,而摩的司机的经济状况通常难以承担高额的医药费以及赔偿款。
3,可能存在其他未知的风险:很多时候搭乘黑摩的是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回家的女性,如果途经偏僻路段可能会被别有所图的司机劫财甚至劫色等。
大部分情况下乘客在这类事故中并不担责,因为乘客并不直接控制车辆,车辆由司机控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基本也都是司机承担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法院判决的责任承担,虽然乘客搭乘的车辆是否为“黑车”与其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从一般的生活经验来讲,如果乘客明知是“黑车”而乘坐,那么其对该车辆的违法性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其参与违法运输经营的行为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其自身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公平责任,乘客自己也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酌情认定由乘客自身承担一部分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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