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债权债务律师李鹏: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的借贷案件也可以胜诉

2024/11/08 00:09:47 查看50次 来源:李鹏律师

.基本案情

A某和B某系某朋友关系,A某提交其通过银行转账凭证向B某支付42000元的转账凭证,及要求B某偿还欠款的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B某偿还欠款。

对此转账,B某辩称为A某向其购买保健品支付的货款,但未提交确切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关系。

二.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A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资金借给B某,并通过某信向B某催要款项,B某未明确否认借款事实。B某辩称转账系货款,法院根据双方之间的举证情况、交易习惯、某信聊天记录等综合分析,B某辩称货款的事实不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在原告对借款主张提供初步证明后,被告抗辩非借款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本案中,被告未提供证明,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B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B某借款42000元。判决作出后,B某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7号)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提示:根据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并未向原告出具借据等借款凭证,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时,被告抗辩收到的款项系其他款项时,应由被告对其抗辩理由承担举证责任。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进行起诉。但要注意借贷合意与交付事实缺一不可。转账记录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存在的。但是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转账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并要与案件有一定关联。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但不能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改)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从法律条文的内容看,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

被告认可是属于借款或被告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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