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终止,员工能主张赔偿金吗?

2024/11/08 19:43:14 查看497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现代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均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旨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收到用人单位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时,劳动者是否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实际上已经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会选择直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而不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实际上构成了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未能遵循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者而言,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行为,他们完全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一权利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保障。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中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直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应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当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时,如果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一诉求是应当得到支持的。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未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关系。法律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81.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否支持?

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在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直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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