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再入职,还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2024/11/21 20:37:52 查看277次 来源:吴中律师

在职场中,员工因各种原因离职后,有时可能会再次选择加入之前的公司。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是否还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往往会引起一些争议。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一话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重新入职同一个用人单位,该用人单位是不能再和员工约定试用期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过一次,再次约定试用期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一个相互了解和适应的过程。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而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了解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然而,一旦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这一相互了解和适应的过程已经在之前的工作期间完成,因此没有必要再次设定试用期。

具体来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密切相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规定明确了试用期的上限,同时也强调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原则。

此外,试用期并不是随意可以设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应当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规定同一个劳动者离职后,一年后或者更久时间才能再次入职该用人单位。这主要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际需求来确定的。然而,无论用人单位如何规定,都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这一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离职后再次入职时,用人单位试图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注意,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后再入职同一个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通过反复设定试用期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在离职后再入职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约定试用期,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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