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11/27 13:29:07 查看286次 来源:四川智再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并且这些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该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生产、销售劣药,必须要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后果,才构成犯罪,这也是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在犯罪构成上最大的不同。

  律师补充: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二)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

  (三)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四)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

  (五)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劣药的;

  (六)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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