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24/11/28 20:53:41 查看951次 来源:吴中律师

待岗,是指因非员工本人原因导致的单位停工、停产,使得部分员工暂时没有工作可作,等待公司恢复生产再到岗的一种状态。在这一期间,如何合理、合法地发放工资,成为公司员工共同关心的问题。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如果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实际参与工作,公司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指的是公司定期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

然而,如果待岗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情况则会有所不同。此时,如果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工资支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待岗工资的发放往往涉及多方面因素,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待岗工资发放标准等。一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如北京地区规定,非因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员工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公司随意安排员工待岗,以达到逼员工自行离职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因是否待岗以及待岗期间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公司不仅应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及其严重程度负有举证责任,也需举证公司不存在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却安排个别员工待岗的情况,否则就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待岗期间工资的发放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公司员工在面对待岗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因工资发放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同时,员工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自己的待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必要时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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