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拿回扣,公司能进行辞退吗?

2024/12/31 19:39:43 查看25次 来源:吴中律师

拿回扣的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在实践中员工拿回扣往往会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此时公司能辞退拿回扣的员工吗?是合法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出现前述三种情形时,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拿回扣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写明“禁止员工私自拿回扣,员工拿回扣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且劳动者事先知晓或已进行签字认可。此时员工出现拿回扣情形,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合法辞退员工。

如果员工拿回扣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比如和对方公司进行串通,通过提高购入价格拿回扣或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拿回扣,使自己获得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此时该名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可依据法律规定以“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合法辞退该员工。

员工拿回扣属于商业受贿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员工拿回扣行为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标准,该员工也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不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拿回扣符合上述三种情形,公司可以合法辞退该员工,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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