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律师解答:分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2025/01/05 13:49:05 查看118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概要结论:分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

  法律分析:以下法律分析由四川泸州律师张定凯提供解析。

  首先,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有欠款行为,债权人是有权起诉总公司的,要求总公司承担偿还分公司欠款的民事责任‌。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分公司的经营行为被视为总公司的行为,其债务也应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在分公司欠款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总公司列为被告,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起诉时,债权人需要提供分公司欠款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条等,以证明总公司应承担还款义务‌。

  此外,如果分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应先以其自身财产清偿债务;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总公司则需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清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起诉总公司或分公司。如果选择起诉总公司,可以直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如果选择起诉分公司,可以在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时,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最终的法律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

  当然,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也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综上所述,分公司欠钱时,债权人完全有权起诉总公司,要求总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活动负有最终法律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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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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