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雇请求经济补偿金,看看仲裁委怎么裁决

2025/01/10 11:03:17 查看422次 来源:汤佳杰律师

劳动者被单位违法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现实生活中,不清楚大家有无混淆过“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概念,将本应计算“赔偿金”的请求写成“经济补偿金”,白白错失了一倍的赔偿。

我就多次接触过这样的案例,劳动者在网上反复多次查询和咨询,一顿操作猛如虎,临到申请劳动仲裁时还是将仲裁请求搞错了。那么,本应该请求赔偿金的案件,劳动者却请求经济补偿金,仲裁委会直接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吗?

事情是这样的,王先生因不服单位违法解雇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3万余元。仲裁委经审查认为:单位的解雇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单位应当向王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王先生虽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第12条规定,单位应在王先生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范围内支付赔偿金,鉴于王先生主张的数额未超过本委核算范围,故对王先生的该项诉求,本委予以支持。

在这个案件中,仲裁委核算单位应支付给王先生的赔偿金额是6万余元,但因王先生的申请失误,导致仲裁委仅支持了3万余元,估计王先生肠子都悔青了。所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请求上要认真把握或是直接委托专业人员代理,网上一些信息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一旦劳动者把握不准确,把仲裁请求搞错了,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相较于支付专业人员的那点代理费,损失的金额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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