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19:18:04 查看6次 来源:吴中律师
人们日常所说的“净身出户”到底指的是什么呢?从字面意思解释就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协议约定条件达成时,一方放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另一方获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净身出户”的条款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单方承诺,一方以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单方承诺“出轨就净身出户”等内容;2、双方协议,夫妻双方以协议的方式约定“任何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等内容;3、离婚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时约定某一方净身出户,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属另一方所有。“净身出户”协议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呢?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的形式确定:(1)、如果附加了“忠诚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或承诺无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这种约定属于一种道德约束,对当事人自愿履行,没有法律赋予额度强制执行力,所以这种约定一般不认定法律效力。(2)、以“净身出户”作为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效。如果“净身出户”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方式,或者是对双方婚前或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符合相关协议约定的形式要件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该协议是有效的,离婚时应按照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离婚时,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意见一致且已领取离婚证,则协议有效。如果双方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履行“净身出户”协议约定且未领取离婚证,另一方诉至法院,那么此时的“净身出户”协议无效,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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