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孩子抚养权怎样确定?

2025/01/16 19:18:28 查看15次 来源:吴中律师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同居关系结束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比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其遵循的原则亦是以最有利于保护子女健康成长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综合评估父母双方抚养的能力。如是否再婚、是否再生育、工作和收入情况是否稳定等。    

第二,尽可能不改变子女生活环境现状。因为突然改变子女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不利。长期随父亲一方或母亲一方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与其一起生活的亲属、玩伴等已经建立稳固的社交关系和感情基础;其次,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会导致其不适应,性格变得不稳定,产生逆反心理严重等。 

第三,尊重孩子意愿。8周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子女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四,父亲一方或母亲一方对于子女的付出程度。父亲或母亲对子女是否全心全意的付出、陪伴、教育亦是法院衡量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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