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2025/01/21 19:08:34 查看493次 来源:吴中律师

当夫妻之间感情或者生活习惯出现分歧,认为双方已经无法共同居住生活了,但又不想直接离婚时,可以选择签署一份分居协议。分居协议不同于离婚协议,并不以离婚为生效要件,那么分居协议应该怎么写才能发挥最大作用、保障效力呢?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一、分居协议书中的内容应具体明确

分居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作为一份协议书,想要能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有明确具体的条款。比如应当包括分居的起止时间、财产的归属及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等。在财产方面,如果涉及到房产、车辆的,最好能够详细列出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鉴于不动产是以登记作为所有权公示方式的,还可以约定好过户时间及违约情形,以督促对方尽快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二、分居协议书应当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

夫妻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分居协议书,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否则有可能会影响分居协议书的效力。

有些当事人比较关注公证是否可以增强分居协议书的效力,其实公证并非是强制的,而且目前分居协议书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需要进行公证才生效的协议范围,如果有些公证处拒绝处理,也可以考虑找律师见证,或者将需求告知律师,由律师帮忙起草一份严谨、明确的协议书,这些方式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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