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5 22:13:36 查看35次 来源:吴中律师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实践中也有很多夫妻会咨询忠诚协议的签署,希望能够维护忠诚、稳定的婚姻关系。那么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一、忠诚协议的性质
忠诚协议是男女双方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建立在双方诚信、自愿的履行基础之上,本质上属于道德与情感范畴,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如果其中一方签署忠诚协议后拒绝按照其中内容履行,另一方也很难通过起诉等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必须执行。不过,忠诚协议依然可以通过对一些条款的约定来达到震慑及约束对方的效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无过错一方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
二、忠诚协议的内容及效力
忠诚协议中涉及到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往往会归于无效,比如限制其中一方的离婚自由、人身自由,或约定处分其他人的财产归属等。
虽然一般情况下忠诚协议很难实现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果,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忠诚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处置了财产、对另一方进行了赔偿后又反悔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的,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如果一方确实违背忠诚协议、对于离婚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支付赔偿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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