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骗彩礼,及时报警避免“人财两空”

2025/01/25 22:23:15 查看48次 来源:吴中律师

现在我国的彩礼返还问题呈现出许多不同的新变化,比如一些地区出现的“天价彩礼”习俗、“骗婚闪离”等现象。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果遇到骗婚骗彩礼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一、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除此之外,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主张返还彩礼。

二、假借结婚名义骗取彩礼,应该怎么办

这种情形一般体现为一方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则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比如,女方用虚假的身份与男方登记结婚,或者以结婚需要给付彩礼为借口,拿到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或者虽然用了真实身份登记结婚,但拿到彩礼就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以及女方短期内多次与不同的人登记结婚并索要彩礼的等等,男方均可以主张女方假借结婚名义骗取彩礼。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应当尽快报警,追回自身损失,甚至追究女方刑事犯罪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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