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2025/01/26 18:48:06 查看18次 来源:张定凯律师

  本问题由四川古蔺离婚律师张定凯提供整理解答。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改书等书面证据。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

  3、捉奸在床的视频、照片(需注意隐私权保护)。

  4、认定构成重婚罪的生效判决书。

  5、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遭受家庭暴力时的录音、录像,事后拍摄的现场照片(视频)、报警(处警)记录、询问笔录。

  2、医院就诊检查记录、伤情及伤残鉴定书。

  3、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证言。

  4、妇联、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调解记录。

  5、现场监控视频。

  6、认错书、悔过书、保证书。

  7、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的生效判决书。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对方参与赌博或吸毒、购买毒品的证据。

  3、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教育证明。

  4、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

  5、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的租房协议、房屋租金交付凭据。

  2、当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3、房东或邻居的证言。

  4、双方的书信、录音等往来聊天记录(需涉及分居事实)。

  5、居住证。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

  1、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言。

  3、一方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4、性生活不和谐的证据(如诊断检查证明、就医记录)。

  5、一方无法生育子女的检查诊断证明。

  6、嫖娼处罚决定书。

  六、法定离婚条的其他证据

  1、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律师提示: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来源合法、客观、真实,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收集到的这些证据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对方质证和法院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切忌编造、伪造证据,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作为妨害民事诉讼进行处罚。

  以上是张律师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决,欢迎联系张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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