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5 12:22:43 查看62次 来源:彭佩荣律师
收取彩礼18万,返还彩礼16万,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彩礼返还率如此高?
问题提出
2025年4月6日A女与B男订婚,于当日中午举行订婚宴,席间B男支付A女彩礼18万元;订婚宴为双方家人共同参加,所有费用A女拿收取的彩礼钱支付,共支付2.5万元;
2025年6月3日,A、B双方登记结婚;期间费用A女用收取的彩礼支付0.5万元;
2025年6月6日-6月20日,双方蜜月旅行,期间A女用收取的彩礼支付费用2.5万元;
2025年7月3日,A女用收取的彩礼支付结婚宴订金1万元;
2025年10月双方因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分手;B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关返还彩礼18万元;
2025年12月法院判决A返还彩礼16万元。
裁决理由A女未能向法庭提交双方共同消费的证据。
类案判决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苏05民终10300号
人民法院案例库 入库编号:2023-07-2-012-003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关于案涉款项的性质,除已明确注明为彩礼的80万元款项外,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亦符合婚礼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也应当认定为彩礼。关于共同生活的认定,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筹备婚宴的情况看,双方仍在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仪式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仅存续不到三个月,期间双方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双方虽有短暂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能认定为已经有稳定的共同生活。鉴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董某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对该部分费用予以扣减。据此,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80万元。
判决分析
一、彩礼是以结婚且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给付,给付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收取一方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彩礼会因双方取消婚约、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返还;
二、返还彩礼法官要考量的因素有:
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了登记是否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这些是彩礼返还的基础考量因素,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很短、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怀孕、流产另外导致解除婚姻关系解除的过错程度,以及彩礼的实际用途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比如购买家具、支付婚礼费用等,可能不会全部返还。
律师提醒
一、女孩子收取彩礼后要理性规划彩礼的使用,如果用彩礼支付双方共同的消费,比如婚宴支出、婚房装修投入、婚前旅行等体验消费,以及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等,一定要保留所有消费痕迹,做好证据保全。
二、在双方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未满二年的情况下,不要对彩礼进行双方共同生活之外的消费,比如:女方用彩礼支付弟弟学费被判返还70%
三、最后,建议设立彩礼冷静期资金管理模式,以避免大额消费后,解除婚约承担返还彩礼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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