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房子跟债务怎么办?

2025/02/05 15:18:56 查看337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丈夫作为借款人突然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夫债妻偿?


一、丈夫离世后,关于房子的归属和债务处理情况如下


房子方面,倘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则作为丈夫的遗产,由妻子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要是房子是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就直接由妻子和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债务方面,倘若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像是用于家庭生活等情况,妻子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在以丈夫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清偿完毕后,剩余的债务就不用再清偿了;要是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比如用于他的个人消费等,就用丈夫的遗产来清偿,妻子不需要承担责任。妻子是在继承丈夫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果她放弃继承,那就不需要承担债务了。


二、老公去世了赔偿的钱应该怎么分?


老公离世后的赔偿款通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办理丧葬事宜的丧葬费等费用,这部分费用得先扣除掉,剩下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要是老公生前立了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那就按照遗嘱的约定来分配。要是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配偶能分得比较多的份额,子女和父母则平均分配剩下的部分。


比如说,赔偿款总共是50万,扣除3万的丧葬费后,还剩下47万由配偶、子女(假设只有一个子女)、父母(假设父母有两人)一起继承,配偶大概可以分得20万,子女和父母各自分得约12.3万。


最后想说,对于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各继承人应持冷静平和的态度,积极参与诉讼,如放弃继承,应当对遗产尽妥善保管义务,在管理使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合法继承也无需对债务的偿还持抵制态度,要知道“偿”是有限制,有条件的。


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所以说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仅需在所得遗产的财产权利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遗产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继承人则无需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



我是继承律师杨志峥,专注遗产继承领域15年,对继承类不同类型案件均有涉猎。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办案方法和思路也不同。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请您私信我,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