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春节未买到返程车票导致不能出勤,算旷工吗?律师这样说!

2025/02/10 11:34:18 查看248次 来源: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春节假期过完,不少人可能都碰上过抢不到返程车票的情况,若是劳动者买不到返程车票,结果没能按时回公司上班,公司能否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今日案例


  王某是某公司的员工,春节假期前夕,公司通过发送《春节放假通知》的方式,明确规定员工春节假期时间为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18日,2月19日起正常上班,并在通知中明确告知员工:逾期不到岗将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两天则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春运期间购票困难,王某未抢到返程车票,导致他在2月19日和2月20日这两天未能按时到岗,直到2月21日才返回公司,并在当天补交了请假单。

  但令王某意想不到的是,2024年2月28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王某连续旷工2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对此不服,提起了仲裁,他主张春运期间购票困难,导致他未能买到返程车票,并且他已经补交了请假单,因此不属于无正当理由旷工,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并支付赔偿金。


  案例分析


  那么,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王某的主张又能否获得支持呢?

  首先,春运不是劳动者买不到返程车票的正当理由,春运期间购票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王某对此应当有所预见,并及早准备返程事宜,避免无法按时返岗的情况。

  其次,王某不能及时到岗,应及时向公司请假并得到批准。虽然王某主张到岗后补交了请假单,但该请假单上并无公司领导的签字批准,因此他应承担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法律后果。

  最后,公司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两天者,给予劝退或解雇,且该员工手册已经过王某阅读并签字确认过。

  所以,王某因春节没买到车票导致未按时上班,已经构成无正当理由旷工,公司有权依据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仲裁委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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